什么是定罪不捕?
定罪不捕,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者有法定不应当逮捕的情形。不捕决定作出后,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公安机关会采取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定罪不捕不等于不起诉,逮捕和起诉是刑事诉讼的两个环节,由检察院不同的部门实施,前者是批捕处办理,后者是起诉处办理。是否逮捕只是决定是否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问题,是程序问题;而是否不起诉是侦查工作结束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移送起诉交付审判问题,是实体问题。
定罪不捕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