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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行业掀起“绿色风潮” 全国多省相继发布电动船舶发展举措


(相关资料图)

船舶是集所有工业文明之大成的行业。2022年,我国造船行业完工交付量、手持订单量和新接订单量三项指标均列世界第一,国际市场份额已连续13年位居世界第一。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消息,2023年1-5月,全国造船完工量1647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5.4%;新承接船舶订单量264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9.5%。截至5月底,手持船舶订单量11799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5.5%。

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3月的投资者调研活动中曾表示:“新能源电池的应用范围很广阔,包括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和不跑的(储能),市场空间很大。”电动船舶具有绿色、经济、高效、安全等特点,已成为船舶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实现交通运输载运工具绿色化、优化调整运力结构的有力举措,是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的有效选择,是交通运输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

据研究机构EVTank发布的《中国电动船舶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预计,2026年,在原有船舶电动化改造以及新造电动船舶的带动下,中国电动船舶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67.5亿元。业内预测,在全球减碳背景下,具有“零噪音、零排放”等诸多优势的电动船舶已然成为航运,特别是内河航运的“绿色风潮”。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2022年9月,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LNG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智能内河船舶设计、建造、配套和运营企业等。

在地方层面上,为加快推动湖北省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湖北省3月8日正式发布《湖北省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若干措施》,从绿色智能船舶规模应用、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发展等五大方面推出16条措施,加快推动省内液化天然气(LNG)、电池、甲醇、氢燃料、混合动力等绿色动力船舶和智能船舶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及配套。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方面,《实施意见》从支持引进国内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制单位、支持电动船舶关键核心装备研制、支持建造电动船舶示范项目三大方面开展,如对引进的央属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设立分公司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设立子公司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以及对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生产企业按交付电池动力推进系统金额的20%给予补助(不含省示范项目),单套系统补助最高200万元等。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提到,要支持研发设计绿色智能船型,对纳入国家绿色智能船型目录的,单个船型给予研发设计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支持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纳入“新基建”示范项目;支持电动船舶享受优先过闸、优先靠离泊权利以及整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电动船舶监管等多个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一体化的“电动福建”平台。

依托扎实的船舶工业基础、不断壮大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及省内沿海、江河、内湖的多样化应用场景,福建是国内较早谋划发展电动船舶产业。随着省内外优势资源日益集聚、产业项目渐次落地、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和投用,福建电动船舶产业加快发展。不仅仅是湖北、福建,其他地方,也将在政策驱动下,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电动船舶产业打开广阔的发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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